随着电子监管码的引入,医药生产企业在纳入国家药监网之后的药品生产可以得到统一调配和管理,但在进行企业自身的市场跟踪和销售策略制定时,国家药监网并不能够提供更 细致、更完善的功能和数据支持,造成企业在生产、销售过程中尤其是防伪防窜货管理上的缺失,因此需要在医药生产企业平台上搭建一套基于药品电子监管码的、完整、可追溯 的药品信息管理系统。
GIFTS目标
在国家药监网平台、各省二级监管平台的基础上,进行功能扩展和细化,切合医药生产企业的需求,达到对生产流程、销售追踪、防伪防窜货等几个方面的控制和管理。
实现与国家局系统之间的数据对接和信息共享,同时满足国家局和省局监管部门日常监管的需要。
建立药品和医疗器械从生产、流通、零售到使用全过程的可追溯的监管体系,并可根据实际监管要求进行功能定制。
使用国家局药监网平台统一分配的电子监管码作为数据查询依据,做到药品控制的独特性、权威性。
GIFTS原则
前瞻性
要采用符合国际、国内标准的软硬件技术规范。系统硬件设备和软件平台应具有先进性,既反映当今技术的先进水平,又具有很强的扩展能力。同时,所选用的技术、设备和开发 工具是普及通用和成熟的,并能与新技术接轨,对市场的变化具有极强的适应性,符合医药行业业务发展的需求。
可扩展性
要充分考虑系统承担的集中处理的压力,同时要考虑未来业务的发展和管理的变化,方便新业务和新需求的扩展,满足未来业务发展的需要。
开放性
系统应具有或预留与外部系统的接口,如医药生产企业ERP系统、客户关系管理系统、国家药监网平台等。数据采集应支持自动接入和手工导入导出的方式。
安全性
系统建设应充分考虑建设平台面临的安全风险,配置相应的安全设施,保证网络应用、数据存储和传输的安全性。应充分考虑到系统的安全防护与冗余措施,提供较强的管理机制 和控制手段,包括:系统备份、数据恢复、事故监控和网络安全等技术措施。
实用性
根据应用需求迫切程度,以实际应用需求为核心,保证系统功能有效使用。系统应实现用户可接受的查询效率与相应时间,有良好的人机接口与灵活多样的展现方式。